徐汇区,上海市辖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的西南部,东北侧与黄浦区毗邻,东临黄浦江,与浦东新区隔江相望,西与闵行区分界,北与静安区、长宁区接壤。全境面积54.93平方千米。 [1] 其中陆地面积50.94平方千米,水域面积3.82平方千米。截至2017年末,徐汇常住人口108.83万人,户籍常住人口81.81万人。 [2]
徐汇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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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北京讨债公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人难以知晓。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连带性,应当推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